淮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及人才政策
来源:淮北人社
时间:2023-08-07
作者:淮北云创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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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及人才政策
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就业补贴,稳定就业1年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再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稳定就业补贴。
对驻淮院校毕业生留淮或外地院校淮北籍毕业生回淮工作的补贴政策有哪些?
对驻淮院校毕业生留淮或外地院校淮北籍毕业生回淮工作的,3年内另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专项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通过新就业形态方式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给予带教老师一次性200元补助;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招聘会的省内各高校,可依据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毕业生人数,按每人60元标准享受招聘会补贴。
实施基层特岗计划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创新举措,旨在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主体责任。
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优化特岗人员工资结构,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重点建立与工龄、工作绩效等挂钩的工资分配机制。省财政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对皖北地区和大别山区,按照年人均12000元给予补贴,其他地区按照年人均8400元给予补贴。
对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基层特岗服务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最高可分别申请贷款50万元、300万元,按规定给予贴息,其中对高校毕业生获得我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对中央、省财政补贴外需个人承担的利息部分,由市、县区(园区)全额补贴。
2.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3.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企业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其他高级人才方面补贴政策有哪些?
企业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其他高级人才,在淮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每人70万元、60万元、50万元、40万元购房补贴;不在淮购买商品住房的,3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1000元、9000元、7000元、6000元生活补贴。
对新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全职在淮工作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方面补贴政策有哪些?
对新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全职在淮工作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分别给予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人才每人8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给予博士、硕士、本科人才每人60万元、3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3年内分别给予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人才每人4000元/月、1200元/月的生活补贴,给予博士、硕士、本科人才每人3000元/月、1200元/月、800元/月的生活补贴;在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3年内享受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或免费入住市人才公寓;在淮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享受契税全额补贴;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方面给予优待。
企业引进符合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要求的博士(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硕士(中级职称或技师)、本科(助理级职称或高级工),3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200元、800元的生活补贴及1000元、800元、500元的租房补贴;连续工作满3年,在市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博士(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硕士(中级职称或技师)、本科(助理级职称或高级工)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同时享受购房契税全额补贴。
企业引进不享受急需紧缺人才政策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有哪些?
对企业引进不享受急需紧缺人才政策的本科及以上、大专及中专(技校)毕业生,3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800元、600元生活补贴,连续工作满3年,在市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市级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淮北市孟山北路45号2楼大厅8号窗口):0561-3115030
濉溪县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濉溪县政务中心1楼2号窗口):0561-6071929
相山区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淮北市相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0561-3366521
烈山区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淮北市烈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才服务窗口):0561-4685215
杜集区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淮北市杜集区政务服务大厅1楼):0561-3091050
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窗口(淮北市梧桐中路18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0561-3197817
煤化工基地人才综合服务窗口(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大厅):0561-795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