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和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如何加强工作统筹、严明纪律要求?
快来一起了解!
改进和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方式,坚持地方、部门统一组织与事业单位自主组织相结合,防止和解决招聘工作过于分散带来的问题,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十一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三级及以下工勤技能岗位和普通工等岗位,原则上按照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公开招聘,统一开展工作方案制定、公告发布、报名、公共笔试等工作。
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分层级统一组织,也可以会同教育、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别统一组织。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统筹开展招聘工作的研究,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实施办法。
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以及其他规模较大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自主组织开展公开招聘。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员的专项招聘、加分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不得随意扩大国家规定的倾斜政策范围。
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现有倾斜政策进行规范,确有必要继续实施的,需报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收取考试考务费用和支出开展工作所需经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记录、共享、查询机制。
对于反映公开招聘工作的信访举报等,要按照权限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
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和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